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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昌平股权律师,关于股东优先购买权有哪些规定

北京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8-29 14:01:10

  北京昌平股权律师,关于股东优先购买权有哪些规定


  关于股东优先购买权有以下规定: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关于关于股东优先购买权有哪些规定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关于股东优先购买权有哪些规定

  

  1、关于股东优先购买权有以下规定:

  

  (1)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2)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北京昌平股权律师,关于股东优先购买权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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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公司法规定哪些人可以成为股东

  

  1、对可以成为股东的资格,公司法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以货币或其他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就可以依法成为公司的股东。

  

  2、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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